古县农机服务中心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试行)
- 来源:
- 古县
-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1-11-18
古县农机服务中心关于印发
《古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试行)》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审核、发布工作,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我中心制定了《古县农机服务中心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古县农机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5日
古县农机服务中心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古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以下简称“信息公开专栏”)网站管理,规范网站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确保网站发布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发布、转载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信息公开专栏网站上传、发布信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和《365bet手机在线注册_beat365体育登陆网址_365bet提款问题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要求,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和“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层层把关,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第四条 信息公开专栏网站要加强信息安全及系统账号权限管理,专栏操作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妥善保管账号密码,防止讯息被窃取、篡改事件发生。县农机服务中心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我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审核、上传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 县农机服务中心上传的文件信息:
应当公开的:须由科、站长初审(签字),中心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留存信息文稿纸质版后,方可在网站发布。
不予公开的:不得发布。
第六条 县农机服务中心所上传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须由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向信息公开专栏上传信息。信息一经上传,均视为该信息已审核通过。
第七条 县农机服务中心要确保所发布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信息发布后,上传信息单位须及时做好信息复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市农机中心农机装备科联系,农机装备科根据情况修改或删除存在问题的信息。对因报送单位审核不严导致信息失实、泄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八条 本制度由县农机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古县农机购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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