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反映通过货运货物疑丢失的问题 | ||
写信时间 | 2022-07-08 21:22:18 | ||
回复单位 | 运城市交通局 | 回复时间 | 2022-07-22 21:22:33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平陆县新万通信息部为首发站,第一时间发往运城新万通物流总部,货物在郑州发往浙江长通物流后,再无发出信息,疑货物已丢失,我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新万通物流总部解决。其在未收到货物时,已提前将款退给发货方,新万通物流公司根据规定,所有的赔偿只对发货人,如果赔偿给收货人,必须经过发货人同意,以防止二次赔偿。目前联系不到发货方,走不了赔偿流程。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