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反映单位在医保中心未为其缴费的问题 | ||
写信时间 | 2022-07-07 21:23:13 | ||
回复单位 | 长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回复时间 | 2022-07-25 21:23:35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2014年10月,您本人在受到原墙改办负责人欺骗的情况下来长治市墙改办上班,但实际上并非长治市墙改办和长治市墙体材料革新推广管理中心的在编人员,2017年,原墙改办负责人以长治市墙体材料革新推广管理中心名义为其在医保中心开户,但未缴费,2021年10月已停保,所发工资均由原墙改办负责人本人通过长治市新型墙材行业协会支付。2018年5月,原墙改办负责人因诈骗已被判刑,您以上经历均是被原墙改办负责人诈骗所导致。 2022年6月10日下午,融合促进中心领导主动联系并接待了您,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沟通,针对提出的医保问题,去长治市医保中心进行咨询,医保中心提出您所欠医保款项需由其补齐所欠款项才能转出,融合促进中心也及时通知了您,并承诺会积极配合她办理医保转移的相关手续。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