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继续推动减免国有房屋租金,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拿出务实管用措施,推动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确保政策措施落地生效。除服务业以外,其他类企业承租国有房屋的也可以享受减免政策;承租方为中型企业的,也作为减免政策对象。要开展减免房租专项督查,督促所属单位落实减免房屋租金政策,查验出租方是否就减免房租事项与承租方对接,是否将减免租金情况通过资产月报上报。对未按政策减免房租的部门(单位),财政部门要约谈有关负责人。特别是对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机构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免除2022年8月到12月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