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动示范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以及《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第六条之规定,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提醒尚未办理营业执照及市场监管领域相关行政许可的的经营户,应在本通告下达之日起30日内办理。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山西综改示范区不断优化登记注册流程,推出了《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试行办法》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极大地便利了证照的办理,以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望广大经营者积极办理各类证照,守法经营。
对下达通告30日后仍持续无照(无证)经营行为的经营户,我局将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进行查处。对符合申请办理条件的经营户,提交材料齐全后,我局将在承诺时限内核发相关证照。
同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我局举报无证无照经营(无证举报仅限于无证从事食品生产和经营等市场监管职能范围内许可事项的无证经营行为)。我局将公开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受理,依法予以处理。
办理营业执照咨询电话
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学府分中心:7035313
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唐槐分中心:7562191
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阳曲分中心:5229147
办理市场监管职能范围内行政许可咨询电话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7631750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