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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优势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中的体现
        发布时间: 2021-06-30 02: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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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优势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中的体现

        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   张庆军

            毒品治理是全球公认的世界性难题,近几十年来,吸毒人数逐年增长,2019年达到2.7亿人。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的吸毒人数也曾经一度逐年增加。然而,从2018年开始,这个数字开始逐年下降,2019年降至214.8万人,只占全球同期吸毒人数的0.8%。作为占世界人口总数近五分之一的大国,这一成绩充分说明,我国的毒品治理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作为禁毒工作的重要一环,强制隔离戒毒在毒品治理全链条中发挥了重要的治本功效,它不仅为戒毒人员提供了无毒的戒治环境,而且运用现代化的戒治手段,为戒毒人员提供了全链条、系统化和专业化的综合戒治,使戒毒人员身心得到全面康复,越来越多的戒毒人员从此彻底告别毒瘾,走向新生,戒断率逐年提高。通过强制隔离戒毒,从源头上减少了因毒品诱发的相关犯罪案件以及艾滋病传播等社会问题,一定程度上萎缩了毒品消费市场。为什么强制隔离戒毒能够取得成功?笔者认为,最根本的原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着优势概括为13个方面,具体到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体现最直接、最直观的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戒毒人员“三重属性”的身份定位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宗旨优势

            1.吸毒人员的身份定位反映出一个政党、一个政府的执政理念

            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西方国家公众及政府普遍认为,吸毒是个人行为,只要不妨碍他人,就不算违法,“大麻无害论”在很多地方盛行,一些州通过立法使大麻使用合法化。他们重禁轻戒,管制的只是制毒、贩毒行为,而戒毒则是单纯的个人医疗行为。还有一些国家认为吸毒是违法犯罪行为,简单地施以惩治,而不去进行治疗。而我国政府认为吸毒人员具有“三重属性”,即违法者、受害者、病人,这一理念与西方国家最大的不同在于承认吸毒人员是“受害者”,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才需要动用国家力量对他们进行人文关怀,同时开展戒毒治疗。这一点,体现的正是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2.以人为本是落实“三重属性”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集中体现了中国人民深厚的仁爱传统和中国共产党人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保护人民生命安全面前,我们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因为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无论是抗震救灾,还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抵御洪涝灾害,每一次重大灾难面前这一点都得到完美诠释。吸毒人员虽然是违法者,他们的行为虽然给家庭、给社会带来的危害,但我们不能因此而歧视他们、抛弃他们,他们的生命和健康同样应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受害者+病人”的属性定位为他们享有这一权益提供了保障。为帮助他们戒除毒瘾,国家投入了巨大的财力、物力、人力,如果只算经济账,用他们为社会做出的贡献来衡量,肯定是不划算的,但我们是社会主义,要算政治账、算社会账,站在为人民群众创造无毒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去看待我们的工作,就能够理解我们的初心和价值。

            3.强制隔离戒毒使以人为本的要求得以全方位落实

            与自愿戒毒、戒毒康复、药物维持治疗等其它戒毒模式相比,强制隔离戒毒以其正规性、强制性、规范性、连续性使戒毒效果得到保证,“三重属性”、以人为本的要求在这里得到全方位实现。承认吸毒人员是违法者,所以要通过强制的行政措施,动用人民警察这种特殊的国家机器,以封闭的形式,适当限制人身自由,利用长达两年的时间对其进行管理教育,这其中包含着惩戒和震慑的目标因素。承认吸毒人员是毒品受害者,所以要给予人文关怀和救助,为他们创造文化学习、法律学习、技能培训、心理矫治等条件,对其中的困难人员给予生活物资补助,对他们的劳动付出支付工资,引导他们认清毒品危害,回归正常生活。承认吸毒人员是病人,所以要在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建设医院和卫生所,为每个吸毒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实施健康监测,开展生理脱毒治疗和体能康复训练,对患有其他疾病的戒毒人员及时进行诊疗救治。近年来,全国各地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在医疗戒毒方面投入力度很大,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戒毒人员的生命健康。

            二、党管场所、政治建警的根本要求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

            1. 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我们最大的政治优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之所以能取得显着成效,最根本的原因是坚持党对戒毒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管场所、政治建警。戒毒机关自上而上下完善的党的组织体系,是领导戒毒各项工作的指挥部,实现了“党指挥枪”,能够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准确地传递到基层干警,传递到戒毒人员中;按照“模范政治机关”的要求,戒毒机关各级党组织将政治思想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融入到戒毒管理的方方面面,能够确保政治与业务的有机统一、融会贯通;按照半军事化要求,戒毒机关配备有政治委员、教导员等专门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领导,能够确保执法队伍听党指挥、纪律严明。这一点,与西方国家的戒毒场所完全不同,不会因为个别领导、少数干警的主张不同、素质差异而影响戒毒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更不会出现各自为战、令出多门的管理乱象。

            2. 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戒毒措施全面实施、戒毒质量不断提升

            戒毒机关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也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制胜法宝。自从2013年全面转型以来,全国各地戒毒场所在党的领导下,在实践中探索戒毒方法,积累戒毒经验,创新戒毒模式,各级党的组织把这些方法、经验、模式加以总结提炼,形成党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各地进行推广,推广中再完善,完善后再推广,一大批行之有效的戒毒手段就是在这样周而复始的过程中产生的。这个过程如果没有党的坚强领导是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的。在戒毒场所,党的领导是具体的、生动的,而不是抽象的、机械的。正是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才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戒毒效果。

            3. 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打造过硬队伍,最大限度地维护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

            戒毒工作人民警察是党领导下的执法队伍,这种身份是国外戒毒工作者所没有的,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体现。习近平主席在对人民警察的训词中明确提出“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要求,这是党的主张、国家的要求,也是戒毒人民警必须履行的神圣职责。对于我们来说,对党忠诚,就是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建警方针,不折不扣地将党的主张、党的意志、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戒毒工作当中;服务人民,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为人民群众打造无毒社会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切实维护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戒毒人员生命权、健康权及其它权利;执法公正,就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戒毒人员及其家属在每一项涉及自身利益的事情面前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纪律严明,就是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严明警纪、纯洁队伍,聚集实战、强化管理,打造一支勇于拼搏、敢于担当、善于攻坚、乐于奉献的戒毒人民警察队伍。

            三、闭环管理、后续照管的工作模式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优势

            1. 强制隔离戒毒法律法规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性与灵活性、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的完美体现

            《禁毒法》是2008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以此为标志,强制隔离戒毒制度诞生。2011年6月26日,《戒毒条例》施行。经过十三年的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目前已经形成了以法律(禁毒法)为基础、法规(戒毒条例)为指南,一系列部令、规章(包括《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国家禁毒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意见》、《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意见》等)以及制度规定为支撑的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禁毒法》从国家法律的层面对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进行了宏观定性、职能界定和流程规划,《戒毒条例》从法规层面对强制隔离戒毒的适用对象、决定程序、上下游衔接以及重点管理环节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但是,可以看到,不论是《禁毒法》还是《戒毒条例》,都只是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并没有在戒毒模式、管理手段等具体内容上做出限定,而是留出了充分的余地,这就为探索中积累经验进而制定部门规章奠定了基础。正是基于这样的制度设计,才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这一新生事物能够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完善和创新,才使后来陆续出台的部门规章、制度规定越来越具体针对性、实用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性与灵活性、普遍性与特殊性在这一领域得到完美体现。

            2.闭环管理、后续照管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模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生动实践

            强制隔离戒毒在整个戒毒链条中处于中间地带,上接社区戒毒,下接社区康复,三者共同构成戒毒闭环。如果简单执行法律所赋予的职能,我们只需要把两年的强制隔离戒毒做好、不出问题就行了,但在实际工作中并非如此。我们不仅重视抓好强制隔离戒毒期间的生理脱毒、心理治疗、行为矫正、体能康复等各项工作,而且要兼顾戒毒人员出所后的操守保持问题,解除前开展出所教育和回归期考验,进行诊断评估,出所后还要进行跟踪指导、回访调查,参与指导社区康复期间的后续照管。很多戒毒所还在社会上成立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发挥专业优势,为戒毒人员提供戒毒服务;几乎每个戒毒所都成立了禁毒教育基地,以“走出去,迎进来”的形式对社会公众进行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在禁毒人民战争中发挥生力军作用。这些工作其实已远远突破了强制隔离戒毒本身的职能,这种工作机制,只有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才能够完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生动实践。

            四、科学戒毒、综合矫治的基本原则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1.“四区五中心”统一戒毒模式是科学戒毒的重大成果,具有广泛的实践基础

            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确立十多年来,各地戒毒场所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创新,创造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戒毒形式。在此基础上,以省为单位进行提炼升华、完善推广,形成了一批务实管用的戒毒模式,譬如:福建“三六一”模式、云南“三九一”模式、山西“三三一”模式,四川“常青藤”模式、重庆“PC”模式、浙江“四四五”以及中途岛模式等,强制隔离戒毒的经验趋于成型。2018年,终于确立了全国统一的戒毒模式,这就是“四区五中心”强制隔离戒毒模式,这一模式以浙江“四四五”模式为雏形,以分期分区为基础,以专业中心为支撑,以科学戒治为核心,以衔接帮扶为延伸,吸收全国各地戒毒模式精华。这一模式一经推开,就产生了很好的戒毒效果。统一戒毒模式从起步探索、实践试验、创新完善,到论证定型、试点验证、全国推广,整个过程完全建立在实践和创新的基础上,是时代倒逼出来的答案,是科学戒毒的重大成果,是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为全球毒品治理做出的巨大贡献,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制度优势的局部展示。

            2. 戒毒方法和手段的不断创新归根结底是制度优势的集中体现

            强制隔离戒毒建立以前,戒毒方法只有冷火鸡疗法、镁沙酮替代法等简单的几种,自从有了强制隔离戒毒,戒毒方法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譬如:康复运动疗法、中医戒毒操、针灸疗法、厌恶疗法、意念疗法、拒毒训练法、同伴鼓励法、亚冬眠脱毒疗法、心理矫治法。新的科学技术手段也不断在戒毒工作中运用,譬如:经颅磁+脑电治疗、VR虚拟现实毒瘾评估矫治等,此外,所内医疗戒毒、心理矫治设施逐步完善,力量迅速增强,水平大幅提升,针对青少年、女性、艾滋病等不同群体都形成一套有针对性的戒治模式,针对新型毒品和传统毒品吸毒人员都有不同的戒治方法。对于这些新方法、新技术的开发和使用,我们国家历来坚持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支持试水的态度,成熟一个推广一个。正因如此,强制隔离戒毒在综合矫治方面取得了快速进步,这一成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守正创新的制度优势的微观体现。

            强制隔离戒毒是我国特有的戒毒模式,其从本质上讲是一个社会治理问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这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毒品治理必然会出现一些新的动向、新的课题。在应对这一难题中,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政治建警,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宗旨优势、政治优势、法治优势、制度优势以及其它各种优势进一步转化为强制隔离戒毒的工作效能。诚如此,毒品治理这一世界性难题一能够在中国大地上率先得以攻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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